作者:康平县 点击次数:200 发布时间:2019-07-0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8年我县农机化工作在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克服了诸多实际困难,现将我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为推进康平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最大限度的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根据《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8〕90号)以及《市农经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经农发〔2018〕6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康平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康农机〔2018〕27号)。
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补贴资金4310万元,结合实际情况,我县于2018年9月5日开网受理补贴申请,组织机具核实工作,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共受理补贴申请791份,受益农户523户,补贴机具831台(套),执行补贴资金1959.714万元。中央补贴使用比例45.74%,该批资金已申请拨付,请拨文号康农机〔2019〕6号。
二、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个别地区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辽农办机发〔2018〕341号)文件要求,为解决本地区购机者未申请到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问题,经县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开通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6、2017)。我县于规定时间对相关遗留机具进行机具审核及信息录入等工作。2016-2017年遗留补贴机具5台套,受益户数5户,补贴资金13.59万元,指标确认书共5份,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13.59万元。该批资金已申请拨付,请拨文号康农机〔2019〕5号。
三、2017年问题机具补贴处理情况
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对安徽省同昌机械有限公司等产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情况的通报》(辽农办机发〔2018〕283号)文件要求,针对天津沃能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WPZ-35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下调补贴额度,由每台补贴31500元下调至17000元。我县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第六批(上述机型)补贴机具33台套,受益户数26户,补贴资金56.1万元,指标确认书共27份,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56.1万元。该批资金已申请拨付,请拨文号康农机〔2019〕4号。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2019-5-14